近年来,上饶市围绕美丽乡村高质量建设,将中华民族审美情趣深度融入乡村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,通过制度创新、文化传承、活化利用三大抓手,推出一系列突破性举措 —— 在全省首创文物(古建筑)监理制度,让 “文物监理专家” 全程参与传统村落规划、修缮与验收;探索古建老宅产权制度改革,10 个传统村落全球招募 “运营商”,82 栋古建筑成功找到全球 “宿主”;以地方立法筑牢保护根基,仅去年市财政就列支 1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传统村落保护。这些实践让上饶的传统村落 “生命力” 更旺盛、“文化味” 更浓厚、“烟火气” 更充盈。
一、健全保障体系:守住传统村落的 “原汁原味”
上饶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 “压舱石”,在全省率先构建起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框架。《上饶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》的出台,填补了当地历史建筑保护的立法空白;后续配套的《上饶市历史建筑认定管理办法》《关于加强 50 年以上老旧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》等规章制度,进一步织密了保护网络,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操作指南。
在资金保障方面,上饶采取 “政府引导 + 社会参与” 的模式,通过近 1.2 亿元财政资金的撬动,吸引了近 6 亿元社会资本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,推动保护模式从 “单个村落零散保护” 向 “片区统筹系统保护” 升级。同时,建立检察、城管等多部门联动的全链条监管机制,对大拆大建、拆旧建新、拆真建假等破坏行为 “零容忍”,对造成历史文化资源严重损坏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,用严格监管守护这些 “活着的文物、有温度的历史”。
二、深耕文化传承:留住传统村落的 “乡愁记忆”
为让传统村落的文化根脉得以延续,上饶构建了国家级、省级传统村落梯次申报库,推行 “一村一档、一宅一档” 的精细化管理模式,形成 “储备一批、提升一批、示范一批” 的良性发展格局。截至目前,上饶全市已拥有 67 个传统村落(其中中国传统村落 43 个、省级传统村落 24 个),3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、7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,登记在册的历史建筑与传统建筑达 4122 栋(处),另有 42 个古村落纳入保护储备资源库,为文化传承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在文化活化方面,上饶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振兴计划,聚焦传统村落中的农耕技艺、家风家训、民俗礼仪等 “乡愁载体”,因地制宜打造 “家风馆”“村史馆”“民俗馆”。通过保护老房子、展示老物件、传承老手艺、保留老地名,让赣派美学以明清古建筑群为载体深入人心;让弋阳腔、饶河戏等地方戏曲在村落戏台唱响;让婺源三雕、铅山连四纸等传统技艺在匠人手中焕发新生,让每一个传统村落都成为承载乡愁的 “文化容器”。
三、创新活化利用:推动传统村落的 “活态传承”
上饶打破 “重保护、轻利用” 的传统思维,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全域旅游发展深度融合,打造出多元业态融合的发展新模式。通过 “古村落 + 特色民宿”“古村落 + 休闲康养”“古村落 + 民俗文化” 等创新路径,培育出 “民宿之乡” 思溪延村等特色村落标杆,婺源篁岭景区更凭借独特的古村落旅游开发模式,成功获评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。
截至目前,上饶 67 个省级及以上传统村落中,已有 42 个村落斩获世界 “最佳旅游乡村”、国家(省级)乡村旅游重点村等 49 个旅游品牌,34 个村落升级为 3A 以上乡村旅游点。传统村落不仅成为游客青睐的旅游目的地,更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 “黄金资源”。以婺源县沱川乡为例,该乡与全国 700 多所美术院校(画室)建立合作,每年接待写生游客超 5 万人次,真正实现了 “美丽山水” 向 “美丽经济” 的转化,让传统村落在 “保护 — 利用 — 收益 — 再保护” 的良性循环中持续焕发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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